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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达州达川区身份证办理全攻略
1. 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代为办理;
(2)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3)因身份证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2.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 办理流程
(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提交申请;
(2)民警审核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安机关采集指纹、照相、录入信息;
(4)公安机关审核、制证;
(5)身份证制作完成后,由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通知申请人领取。
4. 办理时限
身份证办理时限为60个工作日,偏远地区可适当延长。
二、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详解
1. 办理条件
(1)因身份证丢失、损坏等原因急需证明身份;
(2)急需办理与身份证明有关的事项。
2.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 办理流程
(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提交申请;
(2)民警审核材料举报 -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达川区政务大厅公安窗口
详细地址:达川区巴国大道292号(达川区新妇幼保健院旁)
咨询电话:0818-5108387、0818-2125458
申请材料
1.人像信息辅助证明材料
2.《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集体户)。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受理条件
中国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收费标准
到期身份证20元/本,补办身份证40元/本;临时身份证10元/本;初次申领无需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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