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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原则是“缴存地使用”,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者可以在其缴存地的行政区域内使用。四川省达州市政府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在达州行政区使用,从理论上讲,这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使用”的原则。
然而,这样的规定也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 "不便性":对于在达州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工作或居住在其他城市的个人来说,可能会造成使用上的不便。
2. "限制性":可能会限制住房公积金的流动性,不利于公积金的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3. "政策一致性":全国各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应该保持一致性,避免出现地方保护主义。
总体来说,达州市政府的规定从字面上看没有违反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对公积金的使用带来不便。是否“对”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整体方向来评估。如果这一规定对缴存者造成了实质性的不便,或者与国家的相关政策相冲突,缴存者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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